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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9 |
5×12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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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 |
6×12寸 |
4.80 |
| 7寸 |
1.20 |
12×18寸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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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0寸 |
3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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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国人像摄影学会和中国摄影家协会联合主办的第十届全国人像摄影艺术展览开始征稿。 展览主题是体现人像摄影技艺在20世纪的发展成就、揭示人像摄影在新世纪的发展趋势。内容共分7大类:商业人像、艺术人像、电脑创意人像、纪实人像、广告人像、人体摄影、暗房技法与后期制作作品。影展征稿日期为2001年2月1日-8月10日(以寄到时间为准),将于8月15-20日评选,10月23-28日在中国美术馆展出。 展览设有下列奖项:7大类各设金牌奖1名(奖金各5000元)、银牌奖1名(奖金各2000元)、铜牌奖3名(奖金各500元),7类共设优秀奖300名。商业人像组设团体奖项冠军3名、亚军6名、季军10名,各颁发奖牌一块。另设最佳组织工作奖5名(省级2名、市级2名、企业1名、奖金各1500元)、优秀组织工作奖10名(省级5名、市级3名、企业2名,奖金各1000元)。 参赛规则 1、人像摄影工作者和爱好者均可参加个人比赛,以企业或群体名称参与团体赛者,至少需由3名以上摄影师组成。 2、作品应为新作,曾在历届由学会主办的全国人像摄影艺术展览或专题性影展中入选和获奖作品不能参赛。除广告人像类收幻灯片外,其余不收底片和幻灯片。参赛作品一律为10寸,作品题名须写在作品前面,勿装裱(如贴卡纸,大小需和作品(含题目)等大),不符要求者不予评选。 3、参加团体奖赛者,必须以企业或群体名称参赛,不得少于3人,否则不予评选。作品要求以组参赛,每组10幅作品,必须包含商业人像中涉及到的所有8项内容(结婚照、生日纪念照、全家福、团体合影、老人寿像、幼儿写真、个人留影、证件照),可另加两幅自选作品,以显示参赛单位特色。证件照须做整版,版面上并列2寸照片8幅。每一组参赛作品中至少有2幅黑白作品。每一参赛团体以法人为单位,最多参加3组作品。 4、个人参赛者每人每类限送10幅(组)作品。除作品题名外,作者姓名、单位、通讯地址等请写在作品背面。作品类别请作者自己确定并注明。不得以两人名义参赛(暗房技法与后期制作类、电脑创意类除外),否则不予评选。 5、所获奖励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本人缴纳。全部入选作品由主办单位调底统一制作,展出后退回。主办单位有权在有关活动中(包括出版物、展览、专题影视节目、内部学术刊物、有关摄影网络等)使用参赛作品,不再另付稿酬。参赛作品所涉及名誉权、肖像权、著名权等法律事宜,请参加者自行解决。 6、影展按幅收参赛费,每幅人民币20元。参赛作品一律退稿。参赛者欲将作品留由主办单位向有关部门和报刊推荐发表或出售的,请在投稿时特别注明,所获收入按一定比例分配。 7、本届影展评选委员会分3个小组:电脑创意人像、艺术人像和人体摄影组;商业人像和暗房技法与后期制作组;纪实人像和广告人像类组。评委作品、主办单位和支持单位职工的作品不参加评选。 8、作品可寄到本地区人像摄影社团组织,各省、市摄影家协会,由该单位统一将作品寄送或个人直接寄送。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45号,中国人像摄影学会十届人像影展办公室,邮编10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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